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今起报名

作者:张佳 来源:长春日报
2017-05-03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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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讯 记者 张佳 5月3日8:00~12日17:00,我市城区、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开始网上报名。2日,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提醒广大家长,不论本市户籍还是非本市户籍,不论上小学还是升初中,不论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步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只有进行网上报名,孩子的信息才能录入报名信息数据库,才能获得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取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只有获得公办学位并拿到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才有资格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才能报名参加区域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的电脑派位,才能给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解释,如果没有完成网上报名这一环节,其它的一切都可能受到影响。此外,根据以往经验,报名开始时和截止时间前是报名高峰期,为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家长应尽量错峰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面向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下同)户籍,以及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如打算在长春城区或开发区入学的双阳区、九台区户籍子女,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港澳台及外国籍子女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参加今年的报名。

不能在网上报名的,以及家里没有上网设备、信息填报错误或者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可于15日携带户口簿、在长春的务工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协商办理。各区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将于11日公布在长春教育网等官方媒体上,届时可以查询。

“符合在本市入学的条件,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来得及赶上15日现场指定地点报名的,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这位工作人员提醒,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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