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吉林省抓项目建设实际 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05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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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宝政解读《关于财政支持抓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

张宝政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大会,随后省政府又专题召开了抓项目推进会。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省项目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省财政厅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明确了财政工作要服务全省大局,树立“解放思想加油干,真想真干真出活”的理念,突出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转,做好“定盘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做好“催化剂”;积极作为、保持定力、集中财力、持续发力,做好“加速器”。同时,结合我省抓项目建设实际,研究提出了《关于财政支持抓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对项目建设的助推作用,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

财政支持抓项目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十二条具体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是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切实提高项目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入,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养老服务业等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开发区建设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

第二部分是支持项目前期谋划和招商引资。主要包括:积极落实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超前谋划经费需要。

第三部分是创新项目建设支持方式。主要包括: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支持,重点用于支持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

第四部分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及时拨付下达或先行垫付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安排正向激励资金,对项目建设进展快、投资完成好的市县给予定额奖励;实行专项资金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提升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绩效管理。

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十一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坚持突出重点,形成资金合力。从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开发开放,着力改善民生等方面,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关键性问题,对标、把准、不跑偏,防止资金投向固化、资金使用散碎化。

第二部分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使用。从着力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构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着力调动市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方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化“小钱”为“大钱”,化“零钱”为“整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增加有效供给,向培育发展新动能聚力、发力。

第三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措施落实。从完善制度、强化统筹,清单管理、公开透明,花钱问效、低效问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晰部门职责等方面,推进资金统筹,强化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精准高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以上是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支持项目建设上,这两个文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财政支持抓项目若干意见,侧重在财政政策上如何系统支持全省的项目建设;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侧重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如何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和使用绩效,二者互为补充、不可或缺,目的是综合施策以更好推进我省“三抓”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财政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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