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专项整治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王帝元 来源:长春日报
2017-05-08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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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促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期3个月的整治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已在我市全面展开。此次行动将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废水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排除环境污染隐患,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据了解,此次行动以全市所有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检查对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上游排水企(事)业单位全面排查,确保达标排放。开展河道排查清理工作,重点对城镇垃圾、农业生产废物、畜禽粪便和尸体等易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中,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强化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对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依法从重处罚。(杨洪伦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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