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5月9日电 (记者李家鼎)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起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意见提出,在长春、吉林、松原等地试点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试点覆盖全省80%的统筹地区,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符合吉林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政策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筹资多渠道、保障精准化、具有独立社会保险制度属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全省社会保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推动全省养老健康产业的发展、就业领域的拓展和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10日 19 版)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