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兴埠汽车行建立开创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历史 今年迎90周年

作者:王小野 来源:吉网
2017-05-1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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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长春公交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专家论证将长春公共交通历史从1935年提前到1927年,提前整整八年,今年将是长春公共起源90周年。

公共交通泛指所有提供有偿交通服务的运营方式,是由道路、交通工具、站务设施、营运里程、首末车时间、车次间隔等物理要素构成的。说起长春市公共交通的起源,现在流行的主要有五种说法:一是1914年,长春商人邹筱亭创办了长春第一家汽车运输行,购置了两辆美国克莱斯勒牌8座汽车,用于汽车出租服务;二是1915年期间,多名商人申请创办汽车行;三是1919年2月,和登洋行和共和商会太盛公司合办了自动车行,同年5月,由日本人山下藤藏开办的“泰山汽车行”;四是1927年,商人马监堂申请建立的兴埠汽车行;最后是1935年,由日本人建立的新京交通株式会社。这种说法也被当今大多数的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认为是长春市公共交通的起源。但是,经过长春公交集团查阅大量的文史资料,并通过咨询求教专家学者论证,认为将1935年新京交通株式会社的建立作为长春公共交通的起源是不确切的。通过史料可以证实,1927年兴埠汽车行的建立已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长春城市公共交通的历史。

1922年,长春仅有客货运营汽车23辆。这种不公平的行业保护政策,即反映了当时人们思想意识的落后,也说明了当时长春市内公共交通步履蹒跚的历程。至20年代末期,汽车运输行已达到了20多家,车辆也已经达到了50余台,但是多数汽车行均以车辆租赁业务为主,且不具备一定营运规模,不符合公共交通所要求的条件。

1926年初,长春市政公所商人马监堂,看到了长春公共交通的商机,遂向当时长春的衙门吉长道公署请求创办汽车行当,批准购置车辆,批准营运线路和价格。吉长道尹不敢擅自做主,又转呈吉林省巡按使审批。吉林省巡按使以手续不合驳回,但同时要求经营者详拟章程,呈侯官厅派员检查,如没有什么弊端,才可以上报股票样式,缴纳注册银两,而后合发执照。按照吉林省巡按使的批复,马监堂又做了精心准备,把办理汽车行的申请再一次呈报给了吉林巡按使。1926年11月,吉林省巡按使在马监堂呈报上批复“查汽车之设,行驶地面,与往来行人尚无滞碍”,准许先行试办,批准了由头道沟至长春车站,二道沟至长春车站的两条线路,票价是每人每公里7分钱。

呈报批复下来后,马监堂欣喜若狂,立即挂牌筹备营业,并筹集了两万五仟块大洋,经人介绍联系美国福特汽车代理商购置了10辆美国福特式轿车,这种车发动机为8马力,载重量1吨,除司机助手外,可载客14人,有侧窗4个,车门设置在车辆后部,供乘客上下车,司机则由旁门上下车,当时车速每小时50华里。1927年7月,兴埠汽车行正式开张营业。由于车速快、载客量大,乘车的人很多,营运效果十分明显,收入也非常可观,兴埠汽车行声名大振。1927年底,车行的车辆又增加了14台。而后又增开了长春至农安,双阳、磐石、长岭4条长途线路,壮大了企业的规模。

据上世纪20年代末编纂的《长春县志》记载,长春“汽车现计有二十四辆,为兴埠行管驶,每届冬令,揽载旅客,往来农安、双阳、磐石、长岭诸县。”该行于1929年还在双阳、农安等地设立分行营业。

综上所述,兴埠汽车行的成立,完全符合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要素,有注册呈报,审批手续,车辆,营运线路,首末发车时间,运营里程,票价等条件,比伪满时期建立的新京交通株式会社早了整整八年。最主要的是历史清楚,事实证据充分,有理有据,有根有蔓,又有《长春县志》进行佐证。普普通通的商人马监堂不会想到在90年后的今天,他改写了长春公共交通的历史,成为长春公共交通的创始人,在他的身上充满着作为中国人的爱国情怀。

在上世纪20年代,新任道台孟宪彝上任以后,感到商埠地与日本附属地相比发展太慢,为了抵制来自附属地势力的扩张和侵略行径,开展了商埠地与附属地的抗争。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长春商埠地两侧商铺林立、人头攒动,迅速发展为新的商业区域,在商家总数、居住人口、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大大的超过了满铁附属地,取得了中华民族抵抗日本殖民统治斗争的胜利。兴埠汽车行实际上也是这场抗争中的典型代表。

对长春公交集团而言意义非常重大,不但可使长春公共交通的历史从1935年提前到1927年,提前整整八年,而且兴埠汽车行是由中国商人建立的,可大大提升民族自豪感和国人的自尊心,激起爱国情怀。确认兴埠汽车行为长春公共交通起源,那么到今年将是长春公共交通起源90周年,是值得特殊庆祝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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