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中共辽源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立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振生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立新作动员讲话
刘立新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此次纪检监察工作大检查的重要目的。一是落实上级要求的需要。把握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律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好当前工作。二是提升自身水平的需要。重点检查在案件审查、实践“四种形态”等方面工作的薄弱环节,促进工作规范提质。三是超前探索工作的需要。要利用此次检查摸清各县(区)和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把此次检查作为今后强化内部监督的一次尝试和探索。
刘立新强调,各检查组和迎检单位要认真学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组要准确发现问题,提出明确建议。迎检单位要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二是坚持规则导向。要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办案程序等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向省纪委、市纪委对标看齐,提高工作规范程度。三要坚持务实导向。各检查组要认真研究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仔细查资料、看现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刘立新要求,各检查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梳理共性问题,准确剖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撰写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高质量的检查报告。迎检单位要及时提供各项工作汇报和基础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检查期间,要严明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要做好检查工作的后续安排,切实做到有报告、有汇报、有反馈、有整改。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孙振生提出两点具体要求:一是各检查组要敲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注意来往途中交通安全;二是按照检查时间要求,迎检单位提前做好备检工作,各检查组按时到位,确保检查质量,做好汇报工作。
会上,市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帆宣读了《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直各纪检组(纪委)负责同志及各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