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报,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年前4个月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2件,执结率为48.56%,在全省65个基层法院中排位第三。
据了解,为全面实现“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高新法院探索了执行警务化改革,将执行的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加以整合,统一指挥形成“大执行”团队,集中力量破解执行难。建立以法官为主导,司法警察为主体的新型执行工作模式,发挥执行警务化优势,用足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等司法措施,今年以来共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15人次,强制执行58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56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48人次,处理突发事件9次,64起案件的当事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负责行使执行裁决权,负责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与暂缓执行、终结或中止执行、法律文书等事项。司法警察行使执行实施权,负责送达执行法律文书,行使调查、搜查权,实施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冻结、划拨、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为确保执行警务化改革顺利进行,高新法院将法警与执行实行统一管理和科学编队,由一名院领导集中分管,设立了五个工作组,即执行行动组、执行综合组、财产保全组、司法拍卖组、执行微信发布组。使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形成无缝对接,化作拳头优势,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避免多头管理、责任分散、互相推诿等弊端,提高了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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