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就要到了,为加强流通领域儿童玩具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吉林省工商局授权,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第二季度在市区部分商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对儿童玩具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
据了解,此次监测依据①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②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③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④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⑤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⑥其他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委托检验机构对儿童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电玩具的安全、消费品使用说明等指标进行了检测,共抽取样品20个批次,其中2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0%,抽检商品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机械与物理性能(不合格名单附后)。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安全警示,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查询不合格商品品种、销售者、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及批次等详情,请登录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ccgs.gov.cn。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季度儿童玩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查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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