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5人

作者:丁隽 来源:吉网
2017-06-01 2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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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长春新区建设发展,加强长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门式、一张网”政务审批服务工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25人。招聘范围为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工资待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长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聘用期两年。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按80%开资。不发放新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绩效奖金。

上述招聘人员不得通过选调方式调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高新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派人负责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

报名电话:0431-89689478。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长春高新人才网,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7019513、85542507

监督举报电话:0431-8701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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