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

作者:温斯 来源:长春日报
2017-06-06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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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讯 记者 温斯琪 日前,市政府组织召开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副市长周贺在会上强调,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的迫切需要,是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开展此次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全市2015年年底前已办理预售许可而未办理产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市各类回迁房项目和市区建设的保障房、公租房的房屋确权问题。同时,通过联合审批会的方式,加快2010年年底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主体资格被吊销或注销的未登记住宅房屋确权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重大民生问题,主动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周贺强调,开展专项整治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履职尽责原则。要立足部门职责,解决好影响产权办理的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管,不允许再出现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坚决防止前清后欠。二是因事制宜原则。因事施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问题解决。三是依法行政原则。依法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四是处罚在先原则。对违规企业及法人和实际控股股东,要坚决列入黑名单,清除出房地产市场,确保长春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周贺要求,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必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强力推进;要善于创新,勇于担当,解决问题;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特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未登记房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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