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
考试期间选择安全单位就餐
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推荐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尽量不要通过网络订餐(外卖)购买食品。在外用餐后应索取并保留好消费票据。
同时,考试期间居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尽量不生食海产品。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卫生,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尽量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如芸豆、扁豆、野生蘑菇、鲜蚕豆、黄花菜等)。
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切忌暴饮暴食
用餐前应洗手,注意餐具、饮具卫生,倡导分餐制。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新鲜、颜色和味道是否正常、是否烧熟煮透。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要做到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考生不要盲目食用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不轻信各种宣称某保健食品具有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虚假广告与宣传。(注:国家从来未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国家批准的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不适用于补脑、提高智商、缓解脑力疲劳。)
忌盲目“换食”
由于学习紧张等原因,多数考生的消化功能会有所下降,表现为食欲降低。此时,家长应参照孩子平时的饮食习惯,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其爱吃的食物,改善烹调方法,变换花样,使饭菜更加可口。考前切忌盲目改变食物种类,不要因高考临近或偏听而强迫进食某种食物,这样做,不仅会影响孩子的食欲,甚至会出现过敏现象(鱼、虾、奶等),会因小失大。
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保存就诊记录 拨打12331举报投诉
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同时,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睡眠和愉悦的心情,做好心理的调节与放松,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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