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讯 记者 张佳 2016年8月,我市在朝阳区试点成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劳动争议法庭”,通过工会、仲裁、法院三方合作,多元调解劳动争议。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这一工作模式效果显著。8日,市总工会召开推进会,力争年内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建立“劳动合议庭(法庭)”,合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争议,是劳动争议案件当事双方共同的心愿,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调、裁、审环节分属不同机构,适用法律不一,不但不利于纠纷快速解决,还时常出现裁审结果不同的情形。“成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劳动合议庭(法庭)’,就是为了让专业法官集中高效审理专业案件,缩短结案周期,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朝阳区通过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工会、仲裁、法院三方联动,将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资源引入到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效保障了职工群众利益,降低了诉讼成本。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市情,重点做好推进机构建设、形成联动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加强队伍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加强经验总结交流等项工作,创造性地破解难题。会上,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法还联合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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