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珲春市2017年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和完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近日,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是否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有序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特别是高类低备)的情形,以及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同时,检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的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珲春市市监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把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医疗用械安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