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条件,解决困境儿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抚松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升全县困境儿童的基本保障水平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范围。将父母双方残疾或重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残疾或重病无力抚养;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因自身残疾或身患重病,导致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父母双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抚松县民政局还从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依法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服务等5个方面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保障,形成困境儿童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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