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在长春市召开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医养结合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总结了2016年以来吉林省医养结合工作,传达了全国医养结合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7年全省医养结合专项督导工作情况,长春市、通化市卫生计生委和长春市朝阳区红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河口市福康医疗养护中心、公主岭市岭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了经验介绍,与到会人员分享了本地、本单位好的做法。
目前,吉林省已经进入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老年人口数量持续攀升、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等特点。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共499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8.1%。
一直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和促进当地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建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一是 “机构养老”“养中有医”“医养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初具雏形;二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提供医疗服务模式;三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对口支援,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和开辟绿色通道等形式为居家和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模式。到2017年5月底,吉林省医养结合机构已有61家,其中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13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48家。全省80%二级以上医院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有805家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占总数的52.27%,实现了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完善医疗和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功能。
下一步吉林省将要狠抓落实,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民心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的作用,强化问责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准入及审批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具有养老服务性质的医疗机构优先予以审核审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和临终关怀科,优化诊疗流程,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到2017年10月底前,所有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督导医养结合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临床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逐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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