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行职称申报成果“代表作”制度

作者:温斯 来源:长春日报
2017-07-17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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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讯 记者 温斯琪 日前,记者从2017年吉林省职称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职称评聘工作已全面启动,自本月起至11月底前结束。今年,我省将试行职称申报成果“代表作”制度,暂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作统一要求,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放开职称申报门槛。

在论文、科研成果方面,质量将重于数量。今年,职称评价将重点体现在职称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发明专利或具有权威部门认定的独创性业绩等方面。在坚持规定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淡化论文和科研成果数量,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专业突出业绩。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暂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认。确有需求的行业和单位,可自行研究制定考试考核方式,纳入本行业或单位职称评审考核体系。对已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各单位可视情况制定优先条件或加分标准。

同时,适时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列入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实行年度学时制,与职称评审挂钩。

今年开始,我省全面放开职称申报门槛,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打破以往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等限制。

对转任现岗满一年且具有本岗位相应业绩成果的人员,实行职称同级改职审评制。同时,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设指标、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以鼓励人才留在基层。

此外,今年对聘任年限要求也进行了调整:省级满三年可以申报,市、州两年,县级一年。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实行定级评定制,即省级人员只可参加省级职称评定,市、州人员可参评市、州和省级职称,县级人员可参评市、州和省级职称。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到2018年底之前,我省将完成所有职称系列的修正工作,全部推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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