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讯 记者 陈琼 昨日,长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推进“8+3”救助体系建设,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城乡救助水平持续提高。 目前,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个人缴费,重点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年封顶线内实现全额救助。资助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升入上级学校就读,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实现了“有一助一”。通过对困难家庭实施水、电、煤气缴费减免和为城市低保有房家庭资助冬季取暖费,确保了困难家庭居得安心、住得温暖。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托底就业”作用,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我市将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把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制度,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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