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 阳光就业 市总实施减负扶贫一条龙

作者:张佳 来源:长春日报
2017-07-21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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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讯 记者 张佳 通讯员 于春梅 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作为扶贫帮困的一项重要举措,金秋助学活动自启动以来,一直将“有针对性帮扶”作为基本原则。今年,这一基本原则更得到了全方位的诠释,7月至9月,市总工会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同时,启动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在解决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的基础上,帮助解决他们就业难题,实现“减负式”扶贫。

金秋助学活动的助学对象为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完全覆盖,由于生活困难等原因仍需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今年的助学标准分别是:新入学的本科生助学标准为6000元;大专生助学标准为4000元;高中及中专生助学标准为3000元。在校学生:本科生助学标准为2000元;大专生助学标准为1500元;高中及中专生助学标准为1000元。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委),助学资金充足的执行上述助学标准;助学资金不足的,可在上述助学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左右。

“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对象为各级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在省内高校本科就读的子女。活动计划评出300名品学兼优的学子予以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帮扶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将梳理政府相关部门促进就业的政策规定,推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政府就业援助体系。

“对就业困难和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我们将根据其所学专业、就业意向、困难程度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韩佳旭表示,他们将依托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及工会就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技能培训、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小额贴息贷款等系列就业服务。

同时,还将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并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会创造的公益性岗位也将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习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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