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面启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工作

作者:刘颖 李春晖 来源:吉林日报
2017-07-23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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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春对工业污染源“亮剑”

长春市环保部门日前全面启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工作。今年把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采选)、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65t/h以上(包含65t/h)燃煤锅炉、粮食深加工等10个行业企业作为整治重点,并确保10月底前完成达标整治任务。

据了解,此次工业污染源达标整治工作分为摸底排查、组织评估、限期整改、达标排放验收4个阶段。目前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排查结果显示:全市涉气重点工业污染源66家,涉水重点工业污染源25家,煤炭(采选)行业企业4家。环保部门将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以及发改、工信、财政、金融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共同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长春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将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责令停止关闭;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相关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级、地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不按要求安装、运行的,依法进行处罚。今年年底前,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应全部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验收工作。排污单位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取消市场经营资质。

对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手段。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责令其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刘颖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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