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司法局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多措并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以法治宣传为载体,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传统优势,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法治公园等载体,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形成人人知晓文明城市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法治创建为主线,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突出抓好“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创建水平。
以人民调解为重点,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三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法律援助为突破口,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接待流程,着力抓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确保办案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援助,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法律阳光。
以窗口建设为落脚点,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率。抓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窗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教育,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形成热情待人、使用文明语言、争做文明使者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到办事公开、收费公开、诚信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良好工作作风取得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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