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讯 记者 徐微 25日,在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深化检察改革部署会上,我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双阳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获得了“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
绿园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先后有10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区以上表彰,有16人分别荣立二、三等功,2次被评为市级先进院,1次被评为省级先进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阳光公诉”工作、政治工作、案件管理工作等4项品牌工作经验被省市院推广。双阳区人民检察院获得了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标准化示范院、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8项,获得全市人民满意政法标兵单位、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优秀基层院等市级奖励27项。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基层院, 2016年获评长春新区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市人民检察院对派出院年度业绩考评中排名第一,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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