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

来源:吉林日报
2017-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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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28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俊清、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及常委会委员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

李龙熙主持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16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柏广新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时机关键、主题重大、意义深远。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省委的安排,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用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8号

辽源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陶治国为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化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晓萍为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凯为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陶治国、王晓萍、王凯的代表资格有效。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徐广平辞去代表职务,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李高文、刘喜杰辞去代表职务,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柏广新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徐广平、李高文、刘喜杰、柏广新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柏广新的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省人大代表崔少鹏、庄严因工作变动调离吉林省。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崔少鹏、庄严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现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08名。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隋忠诚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隋忠诚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家福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家福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喜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郑永昶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张树森、孙一飞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孟巧玲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吴波、张秀英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李长清、包蕴琦、侯德顺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六、任命崔思文、刘冬蕊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敏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刘朝越的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王波的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王兆华的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袁相宏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任命盖步伟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16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6年决算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了2016年省本级决算草案。会议同意《关于吉林省2016年决算的报告》,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省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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