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省属国企改革等工作
7月2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2017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等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任务艰巨。各有关方面要按照省委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清醒认识改革面临的形势,释放强烈改革信号,凝聚共识、迅速行动,不断推动改革走向深入。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改革核心任务,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资本布局结构,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拓宽改革视野,努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及时会商研判,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明晰改革方向和路径,兼顾公平和效率,突出质量、效益和动力,按照一企一策,分类分阶段完成改革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权责对等,完善和执行省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企业健康运营。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创新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组建专项基金,加强风险管控。妥善安置职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重大措施,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会议讨论并通过《省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扭亏增盈攻坚指导意见》,决定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人民防空事关国计民生,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代表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建设改革和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平战结合的城市防空体系。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保障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需要规范的地方性法规支撑。要聚焦当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管线入廊和收费标准,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推进管廊持续建设发展,为国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模式。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决定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等重要功能。要突出时代和地方特色,强化质量意识,严守史实,据事直书,客观真实反映吉林振兴发展伟大探索和工作实践。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正案》,决定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武,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胡家福,副省长李晋修、金育辉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政府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列席会议。(记者黄鹭)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