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交警查获一无证、毒驾男子

作者:王涛 来源:吉网
2017-08-01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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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按照上级交警部门总体安排,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国省干道沿线公路中队在开展日常巡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缉查布控工作,根据上级机关缉查布控预警,快速出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精准打击,成效明显。

哈拉海中队继7月25日查获一名无证、使用伪造驾驶证、毒驾人员后,7月31日,根据缉查布控预警,再次查获一名无证、毒驾严重交通违法人员。

当日14时25分许,哈拉海中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号为吉BBT9**的蓝色宝来轿车沿302国道从松原方向由北向南驶入哈拉海中队辖区,该车逾期未年检,要求拦截查处。正在辖区302国道巡逻的民警立即驶往预警路段,在676公里处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查询及询问,该车逾期未年检,驾驶人名叫孙某,不能出示有效驾驶证件,执勤民警遂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审查。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孙某,男,38岁,住长春市宽城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吉BBT9**号小型汽车逾期未年检。

农安交警查获一无证、毒驾男子

图片由警方提供

询问时,民警发现孙某的面部表情有吸毒特征,遂对其进行毒品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罚款200元;吸食、注射毒品的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以下罚款。

目前,孙某因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年检、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被予以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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