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长春市将创建10个师徒工作间

作者:丁隽 来源:吉网
2017-08-01 20:39:00
分享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2017年长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创建10个长春市师徒工作间(以下简称工作间)。

关注一:师傅应具有绝技绝活

据悉,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够为工作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工作场地、设备和设施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能够带动就业、创业,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管理规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师傅的条件:师傅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突出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和自愿将技能传承,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间日常工作;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区域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义;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

关注二:申报时间截至8月4日

长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专家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后确定长春市师徒工作间。对经批准创建的工作间给予每个5万元资金支持。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工作间申报表;申报报告;工作间所依托企业(单位)有关情况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师傅的身份证、县(区)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荣誉证书及能证明师傅在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或市直有关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经县(市)、区、开发区或市直相关部门推荐参加评审单位需上报此项)。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于7月31日至8月4日将候选人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弄虚做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咨格,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