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旅游伴手礼征集评选进行中 征集阶段8月10日结束

作者:刘晓宇 来源:吉网
2017-08-01 2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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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征集评选活动自7月10日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网友和各类企业的广泛关注,纷纷咨询活动的参与规则和评选方式。截止到7月31日,活动累计征集到旅游商品137件。经过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23件旅游商品已经在专题页面中进行了集中展示,这其中就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松花江大米”“积德泉白酒”“鼎丰真糕点”以及双阳的鹿产品等。

本次活动由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旅游局共同主办,目的是为了充分展现长春市特有的风土人情,积极发展旅游伴手礼市场,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扩大长春市旅游消费,打造“长春礼物”新名片,本次活动面相全市符合相关条件的从事商品开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征选旅游伴手礼。

本次活动将通过线上申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最终评审出10种“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最终的评选名单将于9月8日在长春市消夏节闭幕式活动中进行发布。同时,评选上的长春旅游伴手礼将通过媒体及线下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征集阶段将于8月10日结束,目前征集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只要是属于长春本土生产制造的,能够反映长春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都可以参与到活动中来。在你心中,什么才是最能代表长春的伴手礼,欢迎大家踊跃参与!征集条件如下:

(1)参选商品必须是商品实物,并且已在市场上发售。

(2)要求具备创意性、纪念性、便携性、文化性、工艺性、实用性、多样性、经济性。

(3)能够体现长春的地域文化特点,反映旅游地的特色与风貌。

(4)具备实用价值,轻便小巧,易于携带,可批量生产,市场价格不宜太高,也不宜太低。

(5)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符合国家商品流通销售标准,且拥有相关牌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QS等相关证件,被认定为“长春知名商标”“吉林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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