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张力军)记者今天从省粮食部门获悉,经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将启动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稻谷最低收购价每公斤3.00元,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
粮食部门指出,做好2017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粮食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市场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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