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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集中攻坚 建设更美吉林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1-30 09: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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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集中攻坚 建设更美吉林

1月29日下午,2018年省两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就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吉林的重要抓手,全面实施了清洁空气、清洁水体、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与“十二五”末相比,2017年,吉林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9.7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年均浓度下降了23.9%,重污染天数减少了68%。地表水48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上升了10.4个百分点,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省97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2.5%,超过国家年度目标要求。

目前,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吉林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吉林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初步确定了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本次攻坚行动,将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目标。

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煤烟型污染、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和城市扬尘污染问题。重点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各类园区集中供热建设工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工程,深入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取缔行动,建立健全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大幅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水平。建立秸秆焚烧火点计分问责机制,压实秸秆禁烧责任。加快秸秆资源多途径、多层次利用步伐,大幅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在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减轻工业企业污染。在持续开展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城市裸露地面消除工程和各类堆场、料场扬尘整治工程,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畜禽污染治理,保障好河流生态基流,逐步恢复河流水体使用功能。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工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制定重点河流生态补水方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用水,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采取截污控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清河行动,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清淤疏浚受污染河道及黑臭水体。在重点河流沿岸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坚决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完善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全面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形成基本覆盖全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网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全面整治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强化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妥善处置积存垃圾渗滤液;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转、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本次攻坚行动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领导,攻坚行动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主要职责是定期调度督办各项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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