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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自律公约》在长春发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2-01 07: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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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全联新能源商会生物质专委会与宏日新能源联合主办的全联新能源商会生物质专委会年会暨行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在长春市南湖宾馆隆重召开。生物质专委会组织会员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单位齐聚长春,签订中国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自律公约》。

这个冬天由于天然气供应空前紧缺,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23号),提出要大力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国家对于生物质燃料供热规划长远、大力支持,生物质燃料供热的成功案例很多,诸如:吉林宏日新能源与一汽集团的生物质燃料供热项目、北京奥科瑞丰的唐山蒙牛乳业生物质燃料供热项目、湖北和瑞能源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生物质燃料供热项目和广州汇迪新能源的福州海王药业的生物质燃料供热项目等,运营模式成熟、管理经验丰富、示范作用大。

为加强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自律,规范生物质燃料供热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生物质燃料供热市场秩序,保护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企业的合发权益,充分发挥生物质燃料供热的优势,促进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环保健康发展。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相关企业共同签订行业《自律公约》,以期共同遵守,据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的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自律公约》:生物质燃料的原料必须为农林剩余物及能源作物;生物质燃料的燃用须配置生物质专用锅炉或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专用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不掺烧城镇生活垃圾、废旧家具板材、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有害废弃物,以及煤炭、矸石等化石燃料;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在用、新建生物质燃料锅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分别控制在20mg/m³、50mg/m³、200mg/m³以内,重点地区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150mg/m³以内。

中国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自律公约》的签订和发布,将为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环保管理部门提供了监管标准,对构建有利于生物质燃料供热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为中国生物质能发展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做出行业贡献。(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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