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这是第22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近年来,吉林省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吉林省湿地正从抢救性保护走向全面保护,在减少灾害风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吉林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全省共有湿地面积99.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3%。全省有国家级重要湿地6处,分别为松花江三湖、查干湖、大布苏、月亮湖、龙沼和长白山熔岩台地沼泽区国家级重要湿地。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分别为向海、莫莫格和通化哈泥湿地。向海和莫莫格湿地是国际鸟类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驿站,是鸟类重要的觅食停歇地和栖息繁衍地,区内有白鹤、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0余种,已分别于1992年、2013年被评定为国际重要湿地。通化哈泥湿地是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区内泥炭沼泽湿地是重要碳库,具有很高的科考价值,于2018年2月1日晋升为国际重要湿地。
湿地法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一是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10年11月讨论通过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使吉林省湿地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二是先后颁布实施了向海和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将莫莫格、龙湾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同时,大部分湿地公园也颁布了专门的保护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了“一区(园)一法”工作。三是颁布实施了《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和《吉林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为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我们加强了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26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2个,省级湿地保护区10个,保护小区4个。已建立湿地公园28个,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2个,省级湿地公园12个。这些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立,使得全省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我省自然湿地保护率由5年前的35%增加到现在的43%,初步形成了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近年来,为抢救性的保护和恢复一批重要湿地,吉林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使湿地保护管理的设施和功能不断完善提高。针对吉林省西部连年干旱、湿地缺水的状况,先后借助“引察济向”、“引嫩入莫”等水利工程,为向海、莫莫格、牛心套保等湿地进行应急补水,有效的恢复了湿地,保护了丹顶鹤、白鹤栖息地的生态安全。2014年开始,吉林省林业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贴政策的支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在向海、莫莫格、雁鸣湖等湿地开展了退耕还湿、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累计恢复湿地4600公顷,对保护区内居住的农户由于鸟类损害农作物进行了补偿,为鸟类营造了良好的栖息地环境,并帮助保护区内的乡镇村屯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在吉林省林业厅的积极推动下,向海核心区生态移民工程也正式启动实施,共涉及移民安置466户、1162人,可恢复核心区湿地4700公顷,并可大大降低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干扰破坏。
湿地保护调查和科研监测工作顺利推进。在2010年完成第二次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吉林省作为全国11个重点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泥炭沼泽湿地资源调查任务,依托中科院东北地理所、东北师大等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组织林业专业调查人员、管理人员近1000人,历时1年半时间,查清了吉林省泥炭沼泽湿地资源状况,为下步加强吉林省泥炭沼泽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在湿地监测方面,已建立了向海、莫莫格、查干湖等国家级湿地监测定位站3处,建立了6个生态监测管理中心站,29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站(点),为加强湿地及野生动物科学保护管理起到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湿地保护执法力度逐步加大。自2013年开始,组织全省连续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打击围垦占用湿地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了一些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破坏湿地各类案件539起,立案357起,查处非法围垦湿地面积6536公顷。这些专项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效的遏制了非法围垦占用湿地行为蔓延的势头。以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通过对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加强对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违法破坏湿地案件数量明显减少。
2017年12月,吉林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与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吉林省湿地保护工作由抢救性保护正式转向全面保护。吉林省将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湿地用途管控、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退化湿地修复、湿地评价与监测等方面全面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对全省湿地进行总量管控,争取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下降,性质不改变。
草长莺飞、鹤舞鸟鸣。3000多只白鹤,在天空翱翔,在水波中踱步,在苇叶间穿行,莫莫格湿地展现的这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是吉林省湿地恢复成果的缩影。湿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其强大的生态功能属性决定了湿地在减少自然灾害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湿地除具有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外,还具有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的功能。吉林省降水季节分配和年度分配不均匀,通过湿地的调节,储存来自降雨河流过多的水量,从而避免发生洪水灾害,保证工农业生产有稳定水源供给。吉林省西部松花江、嫩江交汇处的许多泡沼湿地发挥着储水功能,防止了无数次洪涝灾害,在防洪抗旱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吉林省的城镇湿地对可持续城镇的未来做出了重大贡献。城镇湿地是在城镇及其周边地区发现的湿地,包括河流、洪泛平原、湖泊和沼泽。城镇湿地不仅是居民的生计来源之一,而且还可以减少城市洪涝灾害,过滤有毒有害物质,补充、净化饮用水,调节区域小气候,维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构建城镇绿色空间,使城镇更加宜居。随着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和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日益增长,湿地在城镇发展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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