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记者孟凡明)记者今天上午从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长春市工商局将牵头食药监、质监等20个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以企业为创建主体、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市。
作为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探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放心消费在长春”品牌。集中行政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外,3月15日,市工商局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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