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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

作者:孟歆迪 来源:吉林日报
2018-06-06 09: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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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孟歆迪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必须加强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的协调,实现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良性互动,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因此,省人社厅在狠抓就业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始终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省人社厅重点工作的一部分。

在今年的4月1日,我省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稳扎稳打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为了执行国家人社部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省人社厅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我省17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创业梦想;实施了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实名登记、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创业服务、组织就业见习、组织职业培训、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和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实施了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300名左右到乡镇基层就业创业,为基层单位增添了新的血液,改变了基层单位的面貌,提高了基层单位人员队伍素质。”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姜铁民告诉记者,他们推行的三个“计划”已见成效。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梁东心向记者介绍,省人社厅从2014年起,就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还利于企,激发企业参保缴费热情,引导企业在“去产能”和改革过程中不裁员或少裁员,为企业和社会筑牢预防失业的“蓄水池”。

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7.95亿元,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达到5660余户(次),惠及职工213.6万人(次)。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

不仅如此,针对原有企业发展环境不优、后劲不足、负担较重的实际,省人社厅分别于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制定出台全省有关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连续三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全省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1%,整体下调2个百分点,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0.7%,职工个人费率由1%降至0.3%,共为企业和职工减轻缴费负担20亿元,三个年度分别为8.4亿元、4.7亿元和6.9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快速发展。

为加强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岗位流失情况,促进就业稳定,全省监测企业范围不断扩大,企业户数从2013年的499户扩大到2017年的1022户,监测岗位从2013年的38.81万个扩大到2017年的40.28万个。通过及时掌握企业岗位流失情况,了解就业形势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几年来,全省监测企业就业岗位平均增长3.79%,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据姜铁民介绍,近年来,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创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落户在吉林省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的企业发展。

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场所租赁费、维护修缮费、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实训设备购置费、教学补助费(含外聘教师补助)、实训耗材、设备维修、人才培养评价、创业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维护费、创业实训软件及相关费用;其中,用于场所租赁费、维护修缮费、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的比例不得高于补助资金总额的40%;严禁用于补充人员经费,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等。

数据显示,近年来,省人社厅共打造4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占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总数(71家)的5.6%。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47家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2016-2017年共给予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504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2016年底,32个实训基地共容纳2512户企业,在孵企业2177户,毕业企业395户,共吸纳21943人在实训基地就业创业;2017年底在47个实训基地共容纳3511户企业,在孵企业3266户,毕业企业245户,共吸纳28371人在实训基地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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