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闫虹瑾)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对《规划》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从2018年3月开始,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有序地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东北及我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于2018年10月15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11月21日通过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12月25日印发实施。
《规划》除前言外,分总论、空间布局、重点任务、支撑保障四个板块,共12章、45节,1个指标专栏和8个行动专栏。总论部分重点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重要指示以来,我省“三农”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科学研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面临的机遇挑战和未来发展趋势。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要初步健全;到2035年,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型、产业兴旺型、美丽宜居型、文化兴盛型、“三治”结合型、共建共富型乡村蓬勃兴起;到2050年,我省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规划》客观顺应并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吉林、谋划吉林、服务吉林。突出把握了三个主要关键点,准确把握乡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面贯彻乡村振兴的总要求,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未来,省农业农村厅将抢抓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抓“百千万”工程,示范带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抓试验区创建,探索具有吉林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路径;抓宣传发动,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细化实化规划落地实施举措,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展。
(闫虹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