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

4月16日至1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组长李景田一行来到通化市,实地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调研中,李景田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依法打击各种黑恶势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实践。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

来源: 吉林日报
2019-04-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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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7日讯(记者王忠先)4月16日至1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组长李景田一行来到通化市,实地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李景田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陶治国参加调研活动。

李景田一行在通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指挥中心,观看了重点案件PPT演示汇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展示图板,调度重点案件侦办情况,对有关在侦涉黑涉恶案件提出督办要求。通过调阅资料、查看台账及核实数据等形式,督导组一行全面深入了解了通化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成效。在集安市,督导组先后到集安市扫黑办、团结派出所实地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李景田亲切慰问了奋斗在一线的公安干警及工作人员,并要求广大政法干警负起责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李景田仔细查阅了集安扫黑办、派出所基层一线扫黑除恶工作有关工作资料、台账和亲民的宣传品。

调研中,李景田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依法打击各种黑恶势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实践。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立场的高度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要始终把讲政治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一般刑事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严厉惩处,净化地方政治生态。要规范扫黑除恶宣传用语,防止产生歧义,消除负面影响。要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取信于民。

(王忠先)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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