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延吉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延吉市纪委监委将派驻机构改革作为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举,按照全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核心要务,精准抓好改革落实,充分发挥 “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能力,实现派驻监督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延吉市纪委监委将派驻机构改革与全市机构改革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出“8+1”的派驻(派出)改革模式,即设置综合派驻机构8家,派出机构1家,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派驻(派出)机构由市纪委市监委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挑选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建立健全履职配套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做到“将强兵精”,着力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质效。
延吉市纪委监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进行培训学习,围绕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系统细致的培训,为更快更好地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打下理论基础.同时,要求全体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纪法业务大讲堂”,全方位多角度提升综合能力,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充分有序高效,促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延吉市纪委监委以干代训,及时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充实到巡察工作第一线,整合力量、优化资源,对被巡察单位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七个方面及延伸问题进行深度“体检”“治疗”,使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和派驻“哨口”前移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达到“1+1>2”的监督质效,推动党内监督成效最大化,同时创新完善联动机制,也为派驻监督发挥作用增添“利器”。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