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为坚决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吉林省龙井市制定了《农村党组织“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突出“阳光工程”,配套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个机制”,坚决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建立村级换届“回头看”机制,巩固换届成效。制定《村级换届“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村级自查自评、乡镇考察”等方式,对2016年村级换届以来的班子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体检,根据排查整理的前科劣迹名单,坚持“四种人”必须清除原则,呈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全面净化村干部队伍“零容忍”。
建立村干部资格联审机制,严把队伍入口关。制定《村干部调整联审工作制度》,建立“村级自查”“乡镇初审”“市级终审”三级审查制度,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前科劣迹,对村“两委”、村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后备力量等候选人资格进行摸底调查,坚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实现入口关前移。同时,放大在村党员群众监督作用,把候选人违法违纪情况浮现在第一环节。
建立村干部日常监管机制,压实责任担当。制定《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市乡”两级齐抓共管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坚持预防和监督并行,切实做好村干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有效监督。同时,结合村规民约“三十”制度,强化村干部“规矩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村干部警示教育培训2次,累计受训300余人次。
建立村务规范公开机制,完善乡村治理。制定《进一步规范村务、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将每月10日设定为“村务公开日”,由村“两委”共同讨论公开内容,通过“公开栏”、微信群、村务公开会等多种渠道,将结果向群众规范公开,防范黑恶势力滋生“无死角”。截至目前,全市各村规范公开520余次,督导公开情况200余次。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刘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