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长春市贸促会发布通知,为维护长春地区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协助企业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并为急需企业开通假期绿色通道。通知全文如下:
各相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长春市部分企业在货物生产及物流运输等方面可能遭受严重影响,导致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8条第6款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为维护长春地区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协助企业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并为急需企业开通假期绿色通道。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从即日起向长春市贸促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或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联系人:长春市贸促会法律部 齐宇
电 话:0431-82710867 18088661028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