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增长

记者从长春海关获悉,1-2月我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增长,进出口金额56.5亿元,增长2.2%,占全省进出口总值29.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99亿元,增长5.5%,占同期我省进出口总值的51.5%;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3%,占同期我省进出口总值的20.8%。

我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增长

来源: 吉网
2020-03-2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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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婷婷)记者从长春海关获悉,1-2月我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增长,进出口金额56.5亿元,增长2.2%,占全省进出口总值29.4%。以匈牙利、捷克、泰国、波兰为例,分别增长了78.2%、16.1%、26.1%、19.4%。

从品类上看,前两个月我省进出口农产品增幅较大。1-2月,进出口农产品总值17.9亿元,同比增长15.5%。农产品出口11.7亿元,增长9.5%。其中,鲜、干水果及坚果2.1亿元,增长55.7%;粮食1.7亿元,增长1.2倍;水海产品1.4亿元,与去年持平。农产品进口6.2亿元,增长28.8%。其中,大豆2亿元,去年同期没有进口;鲜、干水果及坚果1亿元,增长4.2倍。

从贸易方式上看,前两个月我省一般贸易占比较大,超过八成。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64.6亿元,占同期我省进出口总值的85.7%;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4.4亿元,占7.5%。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期间,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进出口也呈现出了小幅增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99亿元,增长5.5%,占同期我省进出口总值的51.5%;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3%,占同期我省进出口总值的20.8%。

据悉,为降低疫情影响,稳定外贸进出口,长春海关及时制定了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15条、支持中欧班列发展15条、支持综保区发展8条等细化措施,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以实际行动服务外贸稳定持续增长。

(陈婷婷)

【责任编辑:许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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