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来源: 吉林日报
2020-04-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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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通知全文如下: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4日

(《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全文见第四版)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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