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全面开展种植业大灾保险工作

我省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但自然灾害频发成为粮食生产安全的重大威胁。为此,代表们建议,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现有试点基础上,扩大种植业大灾保险范围,全面深化保险试点。

支持全面开展种植业大灾保险工作

来源: 吉林日报
2020-05-2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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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派记者赵乃政 石雷)我省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但自然灾害频发成为粮食生产安全的重大威胁。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谷凤杰牵头,联名王艳凤、丁照民、高桂英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国家支持全面开展种植业大灾保险工作的建议》。

从2018年开始,我省开展了玉米和水稻大灾保险试点,对耕种土地达到20公顷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给予保障,保障程度在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扩大到地租,保费由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补贴,创新了农业救灾机制,增强了农业抵御大灾的抗风险能力,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我省种植业大灾保险刚刚起步,随着农业生产投入增加、物价上涨和农民期望值越来越高,种植业大灾保险面临的“扩面、增品、提标”的压力越来越大。大灾保险存在覆盖面受限制、保障程度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此,代表们建议,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现有试点基础上,扩大种植业大灾保险范围,全面深化保险试点。从保证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国家财政对包括吉林省在内的粮食主产区种植业大灾保险保费补贴支出给予特殊支持。提高粮食主产区种植业大灾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同时,国家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积累巨灾风险保障金,提高统筹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

(赵乃政 石雷)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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