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院开展专项行动 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

吉林省高院开展专项行动 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6-1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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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会上,吉林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杨维林对两个文件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作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方案》明确提出,吉林省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以“5511”总体思路为思想指引,以坚持“一个对标、三个坚持”为基本遵循,以推进民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深化信息化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全面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质效为重点任务,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吉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努力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方案》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措施,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为93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对标借鉴世界银行和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标准,设计了效率、质量、效果、自动化、管理、影响力六大维度35项指标。其中,效率维度11个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世行评价标准中“时间”指标;质量维度6个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商事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质量,间接影响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的时间、成本、效果项;效果维度共设计5个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判后答疑等工作效果,直接反映营商人士的满意度情况;自动化维度5个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涉营商环境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涉及世行评价标准中的“自动化”指标;管理维度4个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集中反映各地区法院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情况;影响力维度4个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获得的外部评价,包括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两种情况。总体上看,该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具有对标世行、省内可比,立足实际、突显特色,侧重过程、务求实效三个鲜明特点。

开展专项行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是吉林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吉林振兴发展大局,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的重要举措,能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更强劲的司法助力,为推动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障,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实践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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