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起步前行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相关情况。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引领区、中韩全方位宽领域合作的先行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起步前行

来源: 吉林日报
2020-07-0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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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日讯(记者张雅静)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相关情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加快推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推进中韩经济合作向创新合作、园区合作拓展,构建两国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合作新平台;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促进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也有利于探索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

相比于全国众多示范区,建立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能够有效带动整个东北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东北振兴战略与韩国“新北方政策”有效对接和落地实施,促进区域融合发展。长春市作为吉林省省会,一直以来是吉林省的发展龙头,推动全省经济的重要引擎,具备很强的经济集聚、人才吸引的能力,是“一带一路”北线上的重要节点,是韩国“新北方政策”在中国寻求合作发展的优选区域,具有对韩国的区位优势、对外经贸优势和人文交流优势。

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引领区、中韩全方位宽领域合作的先行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引擎。选址在长春市区东北部,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构建“一核、两翼、多园”的空间格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工信部、商务部等20多个部委支持,国家发改委已将相关部委对示范区的支持政策纳入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主要包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吸引利用外商投资、促进贸易便利化、实施更为便利的出入境措施、财税、金融六大方面,24条具体支持政策。同时,省委、省政府为促进示范区加快建设,近日也出台了《关于支持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从财税、金融、土地等要素支撑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示范区吸引国际要素集聚,构建国际开放合作的新高地。

下一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将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优先、优化发展环境优先、集聚高端人才优先,聚焦建设“中韩两国合作平台,国际化开放平台和体制机制创新平台”的总目标,全面启动各项建设工作。争取到2025年,全面推进示范区与韩国等国家的经济合作交流,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快速提升,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增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高质量发展的国际开放合作平台。争取到2035年,示范区高端要素和高端产业集聚功能显著增强,对韩经济合作和对其他国家经济交流取得显著成果,产业发展、全面开放、绿色发展、城乡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建成东北亚区域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国际合作示范区。

(张雅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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