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省人大相关部门及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等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了《决定》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落实举措,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金喜双主持。
《决定》共 15 条,衔接 “十五五” 规划建议,围绕政治要求、目标指向等五个方面提出创新性举措,与《长春都市圈发展规划》形成 “决定 + 规划” 实施体系。其核心是突破行政区限制,构建 “多中心” 组团式发展格局,打造跨市域产业功能承载区,建立联合招商、利税共享等合作机制,推动要素高效配置。
省直部门明确落实路径:省发改委聚焦产业共建、基础设施一体和公共服务同城,推动产业链协同、基础设施升级及优质公共服务均衡共享;省政数局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化,2026年春节前将分 3 批推出 92 项通办事项,目前已设立 508 个通办网点。
都市圈各城市精准发力:长春以 “一中心五高地” 为目标,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吉林市打造三条融合发展带,建设同城化示范区;四平市立足区位优势,深化与周边都市圈产业合作,打造区域枢纽;辽源市在东丰、东辽相关乡镇布局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先行区,探索协同发展经验。
全省各级人大将通过立法护航、全过程监督保障《决定》落地,清理制约资源流动的地方性法规,开展协同立法,紧盯政策执行与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迈入法治化推进新阶段,将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记者:刘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