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4月3日,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在防控攻坚、降本减负、金融支持、援企稳岗、困难行业帮扶等5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举措。
一是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方面,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各地财政给予补贴、支持新冠病毒防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等3条政策举措。
二是在加大降本减负力度方面,提出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落实减税降费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及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5条政策举措,着力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
三是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援企机制作用、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5条政策举措,着力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和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在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方面,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封闭管理地区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施培训补贴、创业扶持、工会经费返还等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5条政策举措,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
五是在帮扶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方面,提出实施批零住餐行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和加大外贸进出口企业纾困扶持力度等4条政策举措,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重点帮扶。
吉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22条举措将因时因势因情精准施策,减轻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通过减、免、缓、退、延、补等方式惠及企业。
“减”包括减税费、减房租,比如“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50%顶格执行;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免除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租金。
“免”包括免征增值税、免收再担保费等,比如,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
“缓”包括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比如,封闭管理地区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且期间免收滞纳金。
“退”包括退保证金、退工会经费等,比如,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全额回拨。
“延”包括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等,比如,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
“补”包括各类财政补贴支持,比如,对批零住餐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机场、口岸和冷链相关企业人员核酸检测的费用,以及对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的防疫消杀的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