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相关情况作了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是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全省现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根本遵循,对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升全省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结合了我省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和疾病谱变化,着力扩容优质医疗资源,补齐影响我省居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领域的学科短板,提高我省东部和南部区域疑难危重症和重点病种治疗水平,减少跨省、跨区域就医。“十四五”期间,促进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着力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通过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等具体措施,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通过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省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明确优化卫生人才发展空间和执业环境,全面落实职称评定、薪酬待遇、荣誉表彰等激励措施。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体系完善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围绕城乡居民健康需求,提出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体系建设保障支撑。
其中就如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省卫健委体改处、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处长孙令平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将与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提高省域内特别是我省东部、南部区域疑难危重症、重点病种诊疗能力和水平。同时聚焦需求较大和跨区域就医占比较高的病种,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高水平重点专科建设引领区域医疗技术进步;围绕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等健康问题和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以基层特别是农村和社区为工作重点,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培养、配备和使用。
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如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服务体系治理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高占东介绍,要强化联动改革,深化筹资机制、编制人事薪酬和综合监管改革的保障作用,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原标题: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张添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