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数据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推动长春市“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净月高新区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作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引领并全力推动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进程,积极筹备数据资产入表。净月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净发集团积极探索,将下属15家子公司所拥有的数据资源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与辨析。通过对数据梳理/治理、登记与确权、合规评估、经济利益及场景分析、成本归集与分摊、入表及披露等诸多环节严格的审核和确认,净发集团成功将数据资产纳入企业财务报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三个率先”,即率先完成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率先以区属企业为依托启动数据资产融资租赁、率先以区属旅游集团为依托启动数据资产化落地项目,在推动数据资源转化新质生产力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净发集团的这一成功实践是推动国资国企数据资产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吉林省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实现实质性突破。接下来,净发集团将深度盘点挖掘旗下15家子公司数据资源,打造特色数据产品,形成“数据要素 x 文旅、农业、地理遥感领域”多场景应用,优化国企资产,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下一步,净月高新区将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改革,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探索与实践,从而全面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有力培育并壮大新质生产力。同时,净月高新区也将围绕打造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目标,打造数字科技前沿创新高地、数字产业融合示范高地、数字要素市场生态高地,为数字长春贡献“净月方案”。
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