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长春12月23日讯(记者 刘明太)为进一步加强高效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吉林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科技厅副厅长刘宝芳详细解读了该方案的总体要求、改革内容、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希望提高方案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并推动其中的重要举措、重大改革落实落地,让更多科研成果变成产业成品和发展结果,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据介绍,《实施方案》围绕吉林省科研单位、企业、服务机构三方发展需求实际,聚焦打通职务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通道,注重从科技成果供给端、承接端和转化服务端,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其中含金量较高的突破性举措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问题,全面铺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赋予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更大自主权,推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二是为解决科技成果不敢转问题,允许科研单位正职领导依规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持股改革,允许科研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区别于一般性国有资产进行单列管理,确保不造成重大违法违纪和国有资产损失。三是为解决科技成果不好转问题,全面推动“先使用后付费”“差异化赋权”“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转化模式在我省实践,赋能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承接和转化成果。同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给予奖励激励,以市场化手段激发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