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创新成就“棚改速度”

来源:新华网
2013-09-11 09:32:45

7年,9434.8万平方米,147.08万户,全省2700万人口中441.2万人受益,这就是吉林的“棚改速度”。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吉林棚改规模大、覆盖面广、成效显著,既离不开国家政策支持和全省各级干部努力,更离不开吉林在棚改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

让利于民,突破拆迁旧规

“棚改前,拆迁很困难。”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回忆说,“当时的拆迁条例规定按结构差价补偿。以长春市为例,每平方米补偿普遍在1000元左右,而市场上商品房价格在2500元左右。拆完后群众回迁不起,所以不愿意拆迁。”

吉林棚户区改造对原有规定进行了突破。“拆一还一,不找结构差价,上靠标准户型,超出面积部分只收成本价。”以长春市为例,即使拆你20平方米,也还你最小标准户型49平方米。超出的29平方米,只按每平方米703元收取成本价。这就意味着,拆迁户只要花2万元左右,就能住上花10多万元才能买到的新楼房。

“原来我们都不愿拆。这个新政策一出,大家伙儿都排队签合同、急着拆。”长春市桃源路棚户区拆迁户吴大力说。除了长春市,各地在拆迁政策上也各有突破,让老百姓得实惠。结果,全省原本计划3年完成的棚改任务不到2年就顺利完成了。

今年吉林省又实行了“按时拆迁给予20%面积奖励”的拆迁新政。范强说,前几年回迁房都是多层,没考虑公摊面积。现在高层越来越多,还捧着原来的政策,群众肯定不乐意。所以,吉林进一步调整补偿政策。中心就是一条,不让群众吃亏。

先回迁再拆迁,破解“天下第一难”

尽管吉林省制定了最优惠的拆迁政策,但是在拆迁过程中,还是有些老百姓十分“顽固”地不想拆。原来,这部分群众一来担心不能及时回迁,二来怕回迁房质量不好。此外,大规模棚改一下子产生了大量的刚性需求,使过渡房十分紧张。由于季节和气候原因,东北建筑施工期较长,回迁之前,被拆迁户一般都要在外面经过一个冬天,很多居民不得不在简易房里过冬,担水烧煤,条件十分艰苦。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吉林省提出探索“先回迁再拆迁”的拆迁模式,即提前建设回迁安置房,让被拆迁百姓直接迁入新居。

长春市率先进行了“先回迁,再拆迁”的试点。长春市土地收储中心利用已经收储腾空的宽城区团山街地块,建设回迁小区“常欣家园”。在保证该地块居民原地回迁的基础上,又提前建设了一批回迁房,可安置回迁居民3300多户。长春市首山路棚户区的1300多户居民直接从棚户区中搬进了“常欣家园”,成为“先回迁再拆迁”的首批受益者。为方便回迁,长春市土地收储中心还对所有回迁房进行了简单装修,回迁居民拿到钥匙后即可入住。

“先回迁,再拆迁。”促进了项目拆迁顺利完成,居民好动员,好签协议,加快了棚改进程;给被拆迁人带来方便,老百姓少遭“二茬罪”,也避免了不断搬家造成的损失。近几年,全省有条件的其他地区也进行了“先回迁再拆迁”的探索,受到被拆迁居民的欢迎。

按份共有,“六个一点”破解资金难题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吉林省各级政府近年来勒紧腰带过紧日子,举全省之力投入棚户区改造,目前仅省级财政已投入专项补助资金40多亿元。但是,与棚改巨大的资金需求相比,财政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吉林在实践中探索“六个一点”的办法,即“政策减一点、财政补一点、市场筹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拿一点”,多方筹资,共解资金难题。

在“六个一点”的大原则下,吉林各地、各行业在棚户区改造筹资机制中各有特点。由于林业企业效益较好,在林业棚户区改造中企业就多出“一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由于大多数工矿企业破产倒闭,当地政府则承担了较大的份额。

“很多突破都是困难‘逼出来’的,只要你想往前走,只能突破;不突破工作就要停滞。”范强说。

2008年,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一部分,吉林省启动了廉租房建设。但是,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廉租房建设迟迟难以开展。吉林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提出廉租房共有产权模式,由政府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产权,调动了部分困难家庭的积极性,减轻了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压力,扩大了保障覆盖面。

2009年,吉林又在全国率先实施“棚改解决廉租住房”,将棚改资金与国家廉租房补贴资金打捆使用,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区域内,通过“拆一还一,适当扩大面积”的方式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回迁居民一次性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既推动了棚改进程,又加快了廉租房建设。

“要突破原有的政策和程序,有时是有风险的。我们的原则是,只要有利于百姓,有利于工作,有可操作性,我们甘愿冒一些风险。”范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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