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发布

作者:王帝元 来源:吉林日报
2017-05-25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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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

(三)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加强医药技术创新。提升我省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做强中药产业,发展现代中药,壮大产业规模。加强人参、梅花鹿、五味子等精深加工与转化增值,加强原研药、首创药开发与产业化,推进中成药大品种技术提升与产能扩大。做优生物制药产业,坚持创新与仿制相结合,推动疫苗、重组蛋白药物的技术提升与产能扩大。做大化学药产业,加快创新药物、新型制剂研发与产业化,加强专利到期药物的首仿和抢仿、非专利药物的仿制开发与产业化。发展保健食品与生物健康材料(辅料)产业,培育医药健康产业新板块。立足我省研发优势和装备制造业基础,加快医疗器械产业、制药设备与检测仪器产业发展。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改造升级,促进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省科技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省工信厅、省中医局等部门配合)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发展医药园区,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分工协作、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品集中度和生产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推动特医食品产业加快发展。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形成一批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鼓励修正药业、敖东药业、万通药业、东宝药业等龙头企业大集团化发展,培育千亿、百亿、五十亿级企业梯队结构,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到2030年,医药产业总量较“十二五”末翻两番,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将吉林省打造成医药强省。(省工信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第五章 重要支撑

一、加强体制机制支撑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以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综合运用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措施,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优化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管理服务等政策。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建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制度。清晰划分省、市、县人民政府医药卫生管理事权,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推进军队医院参加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分级诊疗体系。(省医改办牵头,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编办、省发改委、省金融办配合)

二、加强健康人力资源支撑

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落实医学教育制度改革任务,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培养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大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药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推进以新技术为支撑的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3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配合)

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结合国家项目,实施县乡两级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安排贫困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建立健全基层医务人员津贴发放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省人社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健康科技创新支撑

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加强医学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临床研究中心能力建设,完善医学研究科研基地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汇,推进医疗健康领域科研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培育和建设省级心脑血管、肿瘤、糖尿病、老年病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加强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等建设。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和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省级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充满活力,有效提升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和战略高科技的研究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信厅等部门配合)

推进医学科技进步。紧密围绕健康吉林建设需求,突出解决重大慢性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建设,推动医学科技进步。面向2030年,针对疾病防控、精准医学、生殖健康、康复养老、药品质量安全、创新药物开发、医疗器械国产化、中医药现代化等任务,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加快慢性病筛查、智慧医疗、主动健康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强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和临床新技术、新产品转化应用,建立并完善临床医学技术标准体系。力争到2030年,形成医养康护一体化、连续性的健康保障科技创新体系,为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助推医改和健康吉林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健康信息化支撑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建立规范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人口健康信息应用与服务体系。到203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人人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远程医疗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部门配合)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畅通部门、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健康法治支撑

健全健康领域法律体系。健全我省健康相关领域法律体系,推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第六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完善健康吉林建设推进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健康吉林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

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二、完善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职责,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调动社会团体、企业等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三、细化政策措施

各地要围绕本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措施等,制定本地区推进健康吉林建设的具体政策意见,分阶段、分步骤地做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健康吉林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健康吉林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健康中国、健康吉林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实施监测

依据本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五年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对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细化完善,明确各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调度督导,适时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对各地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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